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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犯罪所得!昆明一男子报警称30万元“被抢”获刑拘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 何瑾)“警察,我被抢劫了30万元!”昆明一市民掩饰帮犯罪分子“运输钱财”的现实报假警,最终被刑事拘留。

  近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接到李某某报警,称“自己被人抢了三十万元现金”。民警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并找到李某某了解情况。随着调查的展开,民警发现事情另有蹊跷。原来李某某与朋友彭某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一则招聘广告,发布者称“接一单可得300元佣金和路费食宿全包”,李某某的朋友心动了,于是叫上他一起赚这笔“轻松钱”。

  李某某与彭某在对方的远程指挥下,先后到大理、临沧从“买家”处取得30万元现金,对方称这是用于购买美金炒外,汇以“6.1的汇率”赚取差价。二人信以为真,紧接着携现金前往昆明“交货”,可让他们始料未及的一幕发生了。

  “他的上游在车上清点他运送的现金后,把他踢下车开车逃跑,也没有给予他相应的报酬。”佣金一分未得,人财两空的李某某又急又气,选择编造“现金被抢”的谎言报警,试图通过警方挽回损失,这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经警方深入调查,彭某参与转移的资金实为涉嫌犯罪所得,其行为已触犯法律。目前,李某某、彭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切勿相信任何非正规渠道声称“稳赚不赔”的投资理财信息,天上不会掉馅饼,所谓高额回报背后,往往是诈骗陷阱或洗钱阴谋,最终目的是榨干你的钱财,或让你沦为犯罪帮凶。

  请务必牢记,守好法律底线,不碰来历不明的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找兼职、求工作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对任何涉及资金操作、看似“轻松获利”的邀约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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