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家有一小未来可期。”近日,聚焦“一老一小”权益保护,禄丰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罗次中心法庭庭长、二级法官刘双文,牟定县人民法院五级法官助理张晶晶,通过典型案例详细解读了司法守护的实践路径。
赡养不只经济给付
精神赡养同样重要
赡养纠纷是老年人权益保护中的突出问题。赡养老人既是公序良俗,也是法定义务。然而在实践中,部分赡养人或逃避经济责任,或以“情感忽视”“拒绝探视”等精神暴力手段侵害老年人权益。赡养不仅是物质上的供养,更需要满足长辈的精神需求。“精神赡养令”明确传递出“精神赡养具有独立于物质赡养的法律地位”的信号,让老年人在物质无忧的同时,真正感受到“情感有依”的温暖。
牟定县法院审理的83岁独居老人代老太赡养案中,4名子女因财产分配不均相互推诿赡养责任。法院判决后,通过强制执行与亲情调解相结合的方式,不仅解决了老人的住房和赡养费问题,而且促成子女达成轮流照料协议,成功修复了母子关系。
张晶晶介绍,当前赡养纠纷存在“重给钱轻陪伴”“以产定养”等普遍问题,法院在依法裁判的同时,还通过“精神赡养令”“巡回审判”等举措,全面保障老年人在经济支持、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方面的合法需求。针对高发的养老诈骗,她特别提醒老年朋友,要警惕“高额返利”“神药治病”等各类陷阱,遇事多与子女沟通商量,筑牢自身防骗防线。
在司法服务创新上,牟定县法院推出“银发服务专窗”,提供上门立案、方言释法等适老化服务;组建“吗咕普法队”,依托本土文化开展普法宣传。
非婚生子女权益受法律保护
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司法守护核心
刘双文介绍,禄丰市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孩子生母失联10余年未履行抚养义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判决其支付欠付及后续抚养费,明确父母的抚养义务不因婚姻关系是否存在而改变。针对父母离异或一方离世后的抚养权纠纷,法院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通过调解达成“抚养权归母亲、爷爷奶奶代为抚养”等灵活方案,既遵守法律规定,又充分兼顾孩子的成长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全州两级法院以法理为基、以人情为怀,通过精准司法服务与多元普法举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同时,两级法院还将未成年人保护延伸至涉企纠纷领域。
禄丰市罗次法庭针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开辟“四优先”绿色通道,2025年已为近百名农民工成功追讨报酬50余万元,通过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间接维护和确保其家庭中未成年人的生活与学习稳定。
禄丰市法院还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活动开展普法,同时建立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判后回访制度,联动公益组织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云南网记者 吉命土干 通讯员 闵以荣 谭皓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