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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护航民生!云南盐津335户群众的保证金到账了

  “老李,快看手机!钱到账了!”近日,在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普洱镇,村民王婶举着手机,兴冲冲地跑进邻居家院子。这一刻,压在335户群众心头长达5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2024年11月,盐津县委第三巡察组在普洱镇开展常规巡察时,村民张大爷颤巍巍地从怀里掏出一张泛黄的票据,上面依稀可见“土地保证金”几个模糊的字迹。“2018年交的钱,到现在都没个说法。”

  巡察组组长接过票据,郑重承诺:“大爷,您放心,这事我们一定查清楚!”随着走访的深入,越来越多的村民围了上来。“我们家的钱也没退。”“问了多次,总是让再等等。”群众的呼声让巡察组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个别问题,而是涉及数百户群众的民生大事。

  经了解,2018年普洱镇开展土地规范利用试点工作时,要求办理自建房不动产权证的群众缴纳土地保证金,共计335户1276万元。然而,由于政策调整,部分群众既未办证,也未收到退款,这笔钱成了大家心中的“疙瘩”。“钱交了,证没办,钱也不退,我们心里着急啊!”

  群众的诉求就是行动的号角。巡察组迅速将该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委,并将其列为重点督办事项,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函、约谈相关负责人等方式,明确整改时限和标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并每周牵头召开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协调解决资金拨付、资料审核等难点问题,推动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和普洱镇党委联动整改。过程中,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确保每一环节公开透明,防止推诿扯皮。

  在县纪委监委的强力推动下,县自然资源局加快审核进度,县财政局开辟绿色通道保障资金拨付,普洱镇党委组织专班完善退费资料。经过8个月的努力,1276万元保证金全部退回335户群众的个人账户。

  问题解决后,盐津县纪委监委并未止步于此,而是以此为契机,推动全县开展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和惠民资金专项清理行动,重点排查类似滞留、挪用群众资金的问题。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优化审批流程,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夜幕降临,普洱镇的炊烟袅袅升起,村民们的笑声在院坝里回荡。“多亏了纪委的同志,这笔钱终于回来了!”村民老李的感慨道出了大家的心声。

  下一步,盐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责任落实,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见效,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云南网记者 夏方海 通讯员 周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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