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普及,虚拟货币“挖矿”曾一度被视为“数字淘金热”,吸引大量个人和参与者投身其中,随着全球对虚拟货币监管的收紧,中国更是明确了对虚拟货币挖矿的严厉态度。“网上虚拟货币挖矿”究竟是否违法?这一问题需要结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导向及司法实践综合判断。
中国法律对虚拟货币挖矿的定性:从“灰色地带”到“全面禁止”
虚拟货币挖矿,本质是通过大量计算能力竞争加密记账权,从而获得虚拟货币奖励的过程,其核心问题在于,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等)并非法定货币,其发行、交易和挖矿活动与金融稳定、能源消耗、金融监管等密切相关。
中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态度经历了“逐步收紧到全面禁止”的过程:
- 早期阶段(2013-2017年):央行等部门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比特币“不是法定货币”,禁止金融机构参与虚拟货币交易,但对挖矿活动未直接禁止,部分地区甚至将其视为“新兴产业”。
- 逐步收紧(2019-2020年):随着虚拟货币市场波动加剧,以及挖矿带来的能源消耗问题凸显,内蒙古、四川等挖矿大省开始清理整顿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强调“严禁以任何名义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 全面禁止(2021年至今):2021年9月,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从部门规章层面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指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消耗大量能源,催生风险隐患,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道而驰”。《通知》明确规定,虚拟货币挖矿“属于淘汰产业”,境内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相关活动。
“网上虚拟货币挖矿”为何被认定为违法?
中国禁止虚拟货币挖矿,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考量:

违反金融监管秩序,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通知》明确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包括挖矿、交易、兑换等)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挖矿作为虚拟货币发行和流通的基础环节,其本质是通过“创造虚拟商品”获取收益,且常与非法集资、洗钱、诈骗等犯罪行为交织,部分项目方以“挖矿收益”为噱头吸引投资者,实则构成“庞氏骗局”,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违反能源政策与环保要求
虚拟货币挖矿需要消耗大量电力资源,尤其依赖高性能计算机进行“哈希运算”,能耗极高,据剑桥大学研究数据,2021年全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超过1500亿千瓦时,相当于整个意大利的用电量,中国“双碳”目标明确提出“严格控制能耗总量,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而挖矿的高能耗、低附加值特性与这一目标严重冲突,禁止挖矿是落实环保政策、淘汰落后产能的必然举措。
存在法律与安全风险
挖矿活动常涉及“未经批准的跨境资金流动”“逃避外汇监管”等问题,部分参与者通过“翻墙”访问境外矿池,将收益转移至境外,可能违反《外汇管理条例》;挖矿软件可能携带病毒、木马,威胁用户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参与者面临“投资归零”风险,易引发社会纠纷。

司法实践:挖矿行为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自中国全面禁止虚拟货币挖矿以来,多地司法机关已对相关违法行为作出判决,主要涉及以下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关停设备、罚款、取缔项目
监管部门(如发改委、能源局、央行等)对发现的挖矿活动,可采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设备、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等措施,2022年,四川省某地警方关停一个“隐匿于民房的比特币挖矿场,扣押数百台矿机,并对负责人处以罚款。
刑事责任: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等
若挖矿活动规模较大、或涉及其他犯罪行为,可能触犯《刑法》。

- 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225条,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2021年,浙江某法院判决一起案件:被告人搭建“矿场”组织他人挖矿,涉案金额超5000万元,最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部分挖矿行为会“ hijack”(劫持)他人计算机资源(如植入挖矿程序),可能违反《刑法》第286条,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若以“挖矿收益”为名向公众募集资金,则可能构成上述金融犯罪。
民事责任:合同无效与损失自负
若个人或企业与矿场主签订“挖矿托管协议”“收益分成协议”等,因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典》第153条),此类合同通常被认定为“无效”,参与者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例外情况与合规边界:是否存在“合法挖矿”?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利用计算机进行运算”的活动都属于“违法挖矿”,法律禁止的是“以获取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等)为目的”的挖矿活动,以下情况不在此列:
- 区块链技术研发与测试:企业或个人出于技术研发、算法验证等目的,在封闭环境中进行的“模拟挖矿”,不涉及虚拟货币奖励,属于合法行为。
- 合法数字货币挖矿: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DCEP/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过程涉及“技术验证”,但与“去中心化虚拟货币挖矿”有本质区别,属于合法的金融科技探索。
- 其他合法算力服务:部分企业提供的“云计算”“数据渲染”等算力服务,若其业务内容不涉及虚拟货币,且符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规定,则属于合法经营活动。
虚拟货币挖矿在中国“明确违法”,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网上虚拟货币挖矿”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属于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无论是个人“ solo挖矿”,还是组织“矿场”“矿池”,均违反《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等规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的风险。
随着全球对虚拟货币监管的持续深化,以及中国“无币区块链”战略的推进,虚拟货币挖矿已无合法生存空间,对于参与者而言,应清醒认识到“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切勿因短期利益触碰法律底线;对于企业而言,应聚焦区块链技术的合法应用(如供应链金融、数字版权、溯源技术等),远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实现合规经营与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