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虚拟货币的兴起催生了“挖矿”热潮,一些人试图通过“挖矿”实现财富快速积累,在巨大利益诱惑下,部分行为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采取非法手段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更对生态环境、能源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我国法律对此类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明确将情节严重的非法挖矿虚拟货币行为纳入刑事打击范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挖矿虚拟货币的界定与法律风险
虚拟货币“挖矿”是指通过计算机运算复杂算法,获取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等)的过程,这一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电力资源,并依赖高性能计算机设备,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属于淘汰产业,消耗大量能源资源,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道而驰,且助长虚拟货币投机交易,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

非法挖矿虚拟货币罪并非独立罪名,而是根据行为的具体性质,可能触犯《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多个罪名,实行数罪并罚或择一重罪处罚,其“非法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无资质经营:未取得电力、采矿、增值电信业务等必要许可,擅自从事挖矿活动;
- 窃取电力:通过私搭乱接、绕过电表等方式盗窃国家电能,降低挖矿成本;
- 破坏计算机系统: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控制僵尸网络进行“挖矿”,或干扰、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 非法占用资源:在耕地、林地、自然保护区等非法搭建矿场,破坏生态环境。
典型案例:非法挖矿的刑事后果
近年来,全国各地已查处多起非法挖矿虚拟货币刑事案件,行为人最终均受到法律严惩,凸显了司法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

案例1:窃电挖矿,构成盗窃罪
2022年,某省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窃电挖矿案:犯罪嫌疑人王某伙同他人,在偏僻山区租赁厂房,私自接入农用电网,通过篡改电表、绕过计量装置等方式,每月窃电超100万千瓦时,用于比特币“挖矿”,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电力资源,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案例2:破坏计算机系统,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023年,某科技公司技术人员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公司服务器中植入“挖矿”程序,将服务器算力用于挖掘以太坊,导致公司业务系统频繁宕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余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修改、干扰,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其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案例3:非法占用林地建矿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2021年,张某为扩大“挖矿”规模,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占用林地10亩建设矿场,铺设矿机设备,并砍伐大量树木用于建设机房,造成林地植被严重毁坏,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法律规制:为何严厉打击非法挖矿?
我国对非法挖矿虚拟货币行为刑事打击的严厉性,源于其多重社会危害性:
- 破坏能源安全:挖矿行业耗能巨大,据测算,2021年我国虚拟货币挖矿耗电量约占全国总用电量的1.3%,相当于一个中等省份的全年用电量,在“双碳”目标下,非法挖矿与绿色发展理念严重冲突,加剧能源供需矛盾。
- 扰乱金融秩序: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炒作风险极高,非法挖矿往往与洗钱、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相互交织,威胁国家金融稳定。
- 危害生态环境:矿场建设常伴随毁林占地、电子废弃物污染等问题,部分矿场为逃避监管,设在偏远生态脆弱区,对当地植被、水源造成不可逆破坏。
- 滋生其他犯罪:为获取廉价电力,行为人常实施窃电;为获取设备,可能涉及盗窃、走私;为逃避打击,可能贿赂公职人员,引发腐败犯罪。
合规警示:远离非法挖矿,守护法律底线
随着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被全面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新建或扩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不得新增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提供场所、电力等支持,对于已从事相关活动的,应立即停止并整改,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
普通投资者应树立正确投资观念,虚拟货币并非法定货币,其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参与相关活动极易蒙受财产损失,企业及个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为追求短期利益触碰法律红线,否则“挖矿”不成反“入狱”,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