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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省份有望扩围

为了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下称“专项债”)资金使用效率,10个省份试点专项债“自审自发”已有一年,成效初显,试点省份有望扩围。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今年经济工作时,要求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管理。不久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公开表示,下一步研究调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进一步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院长袁海霞告诉第一财经,2026年建议进一步扩大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范围。从2025年的试点情况看,自审自发地区的发行进度快于全国,并且对项目审批也更为严格,对该地区稳增长、缓风险、促民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因此可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增加其他省份项目审核和管理的自主权和灵活性,同时研究发债主体适度下沉的可行性,也可探索支持相邻市县或专项债项目实施链条的上下游城市联合发债。

专项债已经成为当前稳投资、补短板、促消费的重要政策工具。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发行额度总体呈现增长态势,2025年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约4.6万亿元,创历史新高。

专项债中大部分资金投向重大项目,而在2025年之前这些专项债项目由地方层层上报至省级发改、财政部门初步审核,初核通过后分别提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再次审核。一年几万个专项债项目审核,客观上也耗费一定的时间,从而影响地方发债效率。

为此,2024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核心就是下放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权限,试点地区专项债项目经省级政府审核批准后,不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可立即组织发行专项债券。

上述《意见》确定了首批试点省份分别是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山东省(含青岛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四川省。另外河北雄安新区作为承担国家重大战略地区,也被纳入试点范围。

此后部分试点省份出台了本地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具体方案,以落实上述新政。从目前一些省份公开信息来看,试点效果已经初步显现。

福建省财政厅债务处有关负责人公开表示:“我们将项目审核流程由以往市县—省级—国家两部委3级审核减至市县—省级2级审核,缩短申报链条,简化管理程序,降低沟通成本,提高审核效率。”

山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与试点前相比,全省审核标准反而更严、尺度更紧,项目储备的时效性也更强、质量更高。省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对各地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于超出财政承受能力、融资收益无法平衡、投向领域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支持。

袁海霞表示,进行专项债项目“自审自发”试点的地区,新增专项债发行进度明显快于非试点地区。另外“自审自发”试点省份积极推进专项债用途创新、率先拓宽投向领域。

根据中诚信国际研究院数据,2025年前三季度,进行“自审自发”试点的10个省份新增专项债完成全年限额的进度均值为93%、高出非试点省份18个百分点,表明“自审自发”有助于提升专项债发行使用效率。

目前尚未纳入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范围内共有21个省份,以2025年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由大致小顺序来看,分别是河北、河南、湖北、新疆、江西、重庆、云南、陕西、吉林、广西、天津、山西、甘肃、辽宁、海南、贵州、黑龙江、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

国务院办公厅上述《意见》提出,对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等试点政策,要及时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研究调整试点范围;与此同时,《意见》提出,选取“自审自发”试点考量因素包括:专项债管理基础好;国家重大战略地区;支持经济大省发挥挑大梁作用。

因此上述21个尚未纳入试点范围的省份,若符合相关条件,则有望被纳入试点范围。不过,21个省份哪些省份会被纳入试点范围仍有待官方披露。

袁海霞建议,未来可探索资本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放开资本金使用比例的上限,将资本金领域交由地方自主选择,提高地方的主动性、创造性,并在更大范围发挥专项债“四两拨千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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