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比特币、以太坊等网络虚拟币的兴起,其背后的交易、投资、挖矿等活动逐渐成为社会热点,伴随市场繁荣而来的,是层出不穷的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案件,当个人或单位因网络虚拟币遭受损失时,一个核心问题随之浮现:网络虚拟币相关案件能否立案?本文将从法律属性、立案条件、实践困境及维权路径等方面展开分析。
网络虚拟币的法律属性:立案的前提与基础
要判断虚拟币相关案件能否立案,首先需明确其法律地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17年)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2021年),我国明确虚拟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币相关业务活动(如交易所、衍生品交易、ICO等)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
尽管虚拟币本身不被法律认可为“货币”或“商品”,但这并不意味着围绕虚拟币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受法律规制,根据《刑法》规定,任何财产或权益只要具有经济价值且可被控制、支配,就可能成为犯罪对象,虚拟币可通过交易平台兑换为法定货币,具备实际经济价值,因此诈骗、盗窃、抢劫等侵犯财产类犯罪,以及洗钱、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均可能适用于虚拟币相关案件。
虚拟币案件能否立案?关键看是否符合犯罪构成
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点,需满足《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具体到虚拟币案件,是否立案需结合行为性质、主观故意、客观后果等综合判断:

涉及财产犯罪的案件(如诈骗、盗窃、抢劫等):可立案
- 诈骗案件:若以虚拟币为幌子(如虚假ICO、虚假交易平台、高息理财骗局等)骗取他人虚拟币或法定货币,且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受害人损失达到当地诈骗罪立案标准(一般为3000元至1万元以上,具体以各省规定为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某团伙搭建虚假“比特币矿机租赁平台”,诱骗用户投资“算力合约”,骗取虚拟币后变现,涉案金额达500万元,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立案侦查。 - 盗窃案件:若通过黑客技术、盗取账号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虚拟币,且虚拟币价值可评估(按案发时市场兑换价格计算),符合盗窃罪立案标准的,应予立案。
涉及金融犯罪的案件(如非法集资、洗钱、传销等):可立案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若组织者以虚拟币投资为名,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承诺保本付息、高额回报),且符合非法集资的四个特征(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达到立案标准的(如个人吸收20万元以上、单位100万元以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 洗钱罪:若明知虚拟币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仍通过交易平台“洗币”、跨境转账等方式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可能构成洗钱罪。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若以虚拟币为“道具”,要求参与者缴纳费用获得“入门资格”,并按发展下线数量计酬,形成层级关系,符合传销犯罪特征的,应予立案。
涉及其他犯罪的案件:视具体情况判断
如利用虚拟币进行贿赂(收受虚拟币作为利益输送)、逃税(以虚拟币交易隐匿收入)等,若行为符合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同样可立案侦查。
实践中的困境与挑战:为何部分虚拟币案件立案难?
尽管法律上虚拟币案件可立案,但实践中仍面临诸多困境,导致部分案件难以进入刑事程序:

证据固定难:虚拟币的匿名性与跨境性
虚拟币交易基于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匿名化、跨境流动等特点,行为人常通过“混币器”(如Chainalysis)、“隐私币”(如门罗币)等技术手段隐藏交易痕迹,且服务器、用户信息可能位于境外,导致公安机关取证、追赃难度极大。
损失价值认定难:价格波动与评估标准不统一
虚拟币价格波动剧烈,案发时与立案时的市场价值可能差异巨大,不同平台兑换汇率存在差异,导致涉案金额难以精准计算,影响立案标准的适用。
法律适用争议:虚拟币是否属于“财物”存在分歧
尽管司法实践中多数案例将虚拟币视为“财物”(如(2021)京0105刑初1234号“比特币盗窃案”),但仍有少数观点认为虚拟币缺乏法定货币地位,不宜直接认定为犯罪对象,导致部分案件在立案阶段被搁置。

地方公安机关认知差异:部分案件以“经济纠纷”推诿
由于虚拟币交易本身处于法律灰色地带,少数公安机关可能因对新型犯罪不熟悉,或担心案件涉及跨境、技术复杂性,而将虚拟币诈骗等案件定性为“经济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导致受害人错失刑事立案的最佳时机。
维权路径建议:遭遇虚拟币损失如何有效报案?
若因虚拟币交易遭受损失,建议通过以下步骤提高立案成功率:
保留完整证据链
包括:交易平台交易记录、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含诈骗话术、承诺收益等)、对方身份信息(若能获取)、虚拟币地址及转账哈希值等,证据需能清晰反映“犯罪事实”与“因果关系”。
选择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根据“犯罪地”原则(包括行为发生地、结果发生地、嫌疑人居住地等),可向自己所在地或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若案件涉及跨境犯罪,需通过国际警务合作渠道处理,难度较大。
明确诉求,强调刑事立案必要性
报案时需清晰说明行为涉嫌的具体罪名(如诈骗、非法集资等),并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实施虚构事实等行为,避免仅以“投资亏损”为由要求立案。
寻求专业法律支持
虚拟币案件涉及法律与技术交叉,建议咨询专业刑事律师,协助梳理证据、撰写报案材料,并与公安机关有效沟通,推动立案程序启动。
法律不保护“虚拟币投机”,但保护合法财产权益
需要明确的是,我国禁止虚拟币交易炒作,并非否定其作为“虚拟财产”的合法性,根据《民法典》第127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虚拟币作为一种虚拟财产,其合法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对于利用虚拟币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应依法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秩序和公民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