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的波动,挖矿行业一度成为资本追逐的热土,在“暴利”诱惑下,一些人开始动起歪脑筋,将目光投向了价格低廉甚至免费的“补贴电”——包括地方政府为扶持企业、农业等项目提供的优惠用电,以及盗窃电力等非法手段,多地法院宣判比特币挖矿“蹭电”案件,涉案人员因盗窃电能、诈骗补贴电等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再次敲响了警钟:补贴电并非“免费的午餐”,法律红线不容触碰,任何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薅羊毛”的行为,终将付出沉重代价。

“蹭电”挖矿:暴利驱动的非法游戏
比特币挖矿是高耗能行业,电力成本占总成本的六成以上,据测算,一台主流矿机年耗电约1.5万度,若按工业用电每度0.6元计算,单台矿机年电费近万元;而若能“蹭”到补贴电(如农业用电每度0.3元左右)或直接盗窃电力,成本可大幅降低,利润空间瞬间翻倍,这种巨大的利益差,催生了“以电养矿”的黑色产业链——一些矿主通过伪造农业、扶贫项目手续,虚报用电量,骗取补贴电;更有甚者直接破坏电力设施、绕过电表窃电,将挖矿成本转嫁给国家或集体。
某地警方破获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王某以发展“农业大棚”为由,申请到农业优惠用电,却在棚内偷偷放置数百台矿机24小时运转,半年内骗取补贴电费超50万元,类似案件并非个例:四川、云南等水电资源丰富地区,曾出现矿主利用丰水期“弃水电”或地方招商引资政策“蹭电”挖矿;内蒙古等地则严厉打击以“大数据中心”名义伪装实为挖矿项目、违规享受优惠电价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扰乱了电力市场秩序,更导致国家能源资源被非法侵占,损害了社会公平。

法律利剑:补贴电不是“法外之地”
对于比特币挖矿“蹭电”行为,法律早已明确定性,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电能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266条明确,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在司法实践中,“蹭”补贴电的行为通常被认定为“诈骗”或“盗窃”:若通过虚假手段骗取国家补贴电费,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若直接窃取电能,则直接触犯盗窃罪,某省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李某等人成立公司,谎称从事“区块链技术研发”,骗取地方政府提供的优惠电价用于挖矿,半年内电费差额达80万元,最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金10万元,即使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非法窃电或骗电行为也将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乃至电力部门的追缴电费及违约金。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并将存量挖矿项目列为淘汰类产业,这意味着,任何以“挖矿”为目的的用电行为,本身就处于政策严管范围,若再叠加“蹭电”手段,无疑是错上加错,难逃法律制裁。
警示与反思:合规是唯一正道
比特币挖矿“蹭电”获刑案件,揭示了虚拟货币行业乱象背后的利益驱动与法律风险,部分从业者抱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认为补贴电“不用白不用”,甚至将盗窃电视为“行业潜规则”;个别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审核不严,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法律的严肃性不容挑战:补贴电是国家为支持特定行业、保障民生而出台的惠民政策,绝非个人或企业牟利的工具;任何试图通过非法手段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本质上是“损公肥私”,既破坏了市场规则,也损害了公共利益,对于虚拟货币行业而言,合规经营才是长久之计——随着我国对虚拟货币交易的全面禁止和挖矿活动的彻底清退,任何试图在灰色地带“捞快钱”的行为,都将成为法律的“猎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