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LOG

杭州出台 《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项目管道燃气管理办法》 明年起施行

商报讯 为加强对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项目管道燃气的管理,提升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水平,杭州出台《市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项目管道燃气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杭州行政区域内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项目管道燃气的建设、供应、使用、维护和监督管理。

燃气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办法》提出,管道燃气配套工程(包括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并同时申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手续。与此同时,燃气调压设施的设置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和规定,确保安全间距、安装环境、工艺配置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调压设施应按规定周期进行维护保养;燃气立管优先考虑沿用气建筑的外墙外侧敷设;管道燃气使用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防爆泄压条件,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与其他区域分隔,其中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场所的厨房区域应靠外墙设置。

对于燃气经营者而言,要做好通气安全检查以及日常安全检查。燃气经营者不得向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提供燃气,不得违规配套和供应燃气,场所通气前,燃气经营者应按规定或约定时间开展首次管道燃气入户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用气环境、燃气设施、燃烧器具及安全装置的合规性,检查合格后方可通气。入户安全检查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发现危害管道燃气设施安全行为的,应立即予以劝阻、制止;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告知用户整改措施,并指导、督促、协助燃气用户整改;用户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属地燃气主管部门,并按照供用气合同约定停止供气。

杭州还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机制,如,燃气经营者违规配套和供应燃气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燃气管道及设施建设工程开展质量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等。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