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典范·团结花开彩云南丨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族工作全过程——学习贯彻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之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提升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考察云南、六次给云南各族干部群众回信(贺信),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云南坚决扛牢扛实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云南各项工作的主线,不断健全党领导民族工作的机制,确保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深入各族群众,持续巩固各民族共同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云岭大地上呈现出了边境安宁、社会安定、生态安全、经济安稳、人民安康的崭新局面,开创了民族团结进步的“云南现象”。
在实践上,一是在强化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上,通过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二是在干部队伍建设上,着力打造一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四个特别”干部队伍;高度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对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充分信任、委以重任;关心爱护艰苦地区一线干部,吸引优秀人才扎根民族地区不断坚强干部队伍。三是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建设上,通过“边疆党建长廊”“红石榴”工程等实践,持续强化阵地建设,将党组织延伸至村(社区),实现民族地区党组织全覆盖,并以基层党组织为依托,着力建好“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社会大课堂,生动讲述习近平总书记与云南的故事和对边疆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深度挖掘“民族团结誓词碑”“扎西会议”“聂耳与国歌”等红色资源,动员全社会力量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党的声音直达边疆基层。四是在制度保障上,着力健全政策法规体系,通过地方立法、制定实施意见、编制规划等,不断夯实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法治基础。五是在强化责任落实上,通过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建考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巡察和政绩评价体系,推动责任层层压实,建立县(区)、乡(镇)、村(社)三级协同机制,配强基层联络员和信息员,建立基层联动机制,确保民族工作“最后一公里”落地。
云南在民族工作上取得的一系列成就,归根结底在于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
日前召开的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指出,迈入“十五五”,全省民族工作要有新气象、示范区建设要有新作为。会议强调: “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党领导民族工作的机制,让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走进村村寨寨、深入各族群众,不断巩固各民族共同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其发展成色直接关乎未来五年的发展基调,更影响着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进程。“党兴方能国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云南各族干部群众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引导各族群众同心同德、砥砺前行,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新时代,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奋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篇章。
(马喜梅 作者系云南省委党校民族和文化教研部副教授)
